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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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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申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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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
7天一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20元
14天一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50元
3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350元
1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600元
3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1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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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申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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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天一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20元
14天一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20元
3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100元
1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100元
3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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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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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企业机构人员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的,其企业机构须先办理备案手续,提交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总额证明(累计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),取代了原提交原始税单或银行电子税单的规定,但关税仍可以提交原始税单;以创汇申请商务签注的,则提交处经贸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上年度创汇总额证明(累计总额为30万美元以上)按规定办理。
之前做法是企业提交原始缴税凭证(即税单),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累计总纳税额。
具体情况以广州市局出入境前台人员答复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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